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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戀老闆小三自嘲「擔心上街會被呼巴掌」 法官判她須賠20萬

    桃園市許姓女子與公司老闆密戀上床,曾對同事自嘆:「當小三沒好下場,電視上演的是真的!」還自嘲「常擔心走在路上會被元配呼巴掌」,被老闆娘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許女應賠償20萬元。(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市許姓女子與公司老闆密戀上床,曾對同事自嘆:「當小三沒好下場,電視上演的是真的!」還自嘲「常擔心走在路上會被元配呼巴掌」,被老闆娘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許女應賠償20萬元。(記者余瑞仁攝)

    2023/08/09 16:58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1名許姓女子與公司已婚老闆發展秘密戀情上床共枕,東窗事發被老闆娘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許女出庭辯稱老闆騙她已離婚才交往,自己也是受害者,但她與同事談心對話「當小三沒好下場,電視上演的是真的」,還自嘲「常擔心走在路上會被元配呼巴掌」,證明她知道老闆已婚,桃園地院審酌證據及許女財力,判她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指出,許女明知其上班老闆為有婦之夫且育有2名子女,卻仍與老闆交往密戀,多次親吻摟抱和同床共枕,被老闆娘發現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

    許女庭訊時認了與老闆交往並發生親密關係,但她主張憲法與法律都以通姦無罪,縱使配偶權是法律保障的權利,配偶權與性自主權相較下,她的行為也沒有不法;許女另稱,因為老闆對她稱說「已離婚」,她才答應交往,由於自己無從查證,所以沒有侵權的故意或過失責任,就算有責任,老闆娘求償的金額也過高,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法官調查,許女坦承與老闆交往且有親密行為,雖主張通姦已經除罪,然而配偶權受民法保障;此外,許女與同事談心時曾稱「我一開始就知道他(指老闆)有老婆」,還說「朋友總是勸說我到最後會一無所有,我都不信,但結局卻是逃不過,電視上演的果然是真的,小三沒有好下場」,還曾說「我一直擔心走在路上會被他老婆呼巴掌」等。法官依相關證據認定許女侵害配偶權行為屬實,審酌許女侵權情節與其財力等情況,判處許女應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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