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組販毒集團毒品藏腳底按摩器闖關失敗 情侶檔反目4嫌送辦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印尼籍蘇姓男子是失聯移工,因染毒結識毒品圈中的其他移工,異想天開找來3名同鄉組成販毒集團企圖牟利,結果自國外將毒品夾藏運動器材腳底按摩器內,再以包裹名義闖關未果被攔下,案經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鎖定收件人持續溯源,今宣布一舉將蘇嫌等4人全數查緝到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刑事局中打第四隊隊長蕭榮哲今天指出,該隊今年5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通報,有不法集團利用腳底按摩器的運動器材名義,自馬來西亞進口包裹,企圖藉此掩護運輸安非他命來台,經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哲指揮偵辦,當月11日循線緝獲第1層領貨的蘿姓女移工(32歲)、同日溯源查獲第2層涉教唆嫌犯拉姓移工(27歲)。
專案小組持續擴大追查,同月25日再循線查獲該集團第2層共犯安姓失聯移工(31歲),查出該集團幕後首腦藏匿在苗栗縣頭份地區,6月15日再將也是失聯移工的蘇姓男子(35歲)查緝到案,共查扣價毒品市值近200萬元的安非他命508公克、現金20萬元及行動電話等證物。
經查,這4人都是印尼籍,其中蘿姓與拉姓移工是男女朋友,因染毒在同一個毒品圈認識,蘇嫌見販毒有暴利可圖且為支應自己吸毒所需,因而號召成員組成運販毒集團,他先透過安嫌找來有毒品管道的拉嫌,拉嫌負責牽線將馬來西亞毒品闖關入台,再以女友蘿嫌擔任包裹收件人,企圖藉此大撈一筆。
而這對情侶檔雙雙落網時,蘿女聲稱因不知情成運毒共犯,氣的與拉男當場反目痛罵,警方訊後將全案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除蘿女限制住居外,檢方聲押拉嫌獲准,另蘇、安二嫌因是失聯移工,則先解送移民署收容。
警方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運輸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呼籲民眾若發現住處周遭有可疑或不法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如因而破獲刑案,將核發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