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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前督察股長范師維酒駕起訴 檢批:重創警察形象惡性重大

基隆市警局2線2星督察科勤務股長范師維駕車撞飛蔡姓騎士,蔡躺在地上,基隆地檢署痛批,范員被控趁王姓警員1人到場,趁隙跑回家灌了2瓶葡萄酒,讓警方無法取得酒駕當時正確酒測值,為自己酒駕犯行脫罪,重創警察形象,惡性重大。(記者林嘉東翻攝)

基隆市警局2線2星督察科勤務股長范師維駕車撞飛蔡姓騎士,蔡躺在地上,基隆地檢署痛批,范員被控趁王姓警員1人到場,趁隙跑回家灌了2瓶葡萄酒,讓警方無法取得酒駕當時正確酒測值,為自己酒駕犯行脫罪,重創警察形象,惡性重大。(記者林嘉東翻攝)

2023/08/02 23:3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2線2星督察科勤務股長范師維,上月2日酒駕撞傷蔡姓騎士後,趁隙跑回家喝紅酒,製造肇事後才喝酒,為自己酒駕犯行脫罪。基檢火速偵結,今天將范員依酒後不能安全駕駛與過失傷害等2項罪名起訴。

承辦檢察官陳淑玲在起訴書中痛批,范員身為執法人員,熟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肇事後,利用僅1名警員抵達事故現場,趁隙跑回家灌了2瓶葡萄酒,讓警方無法取得他酒駕當時正確酒測值,為自己酒駕犯行脫罪,知法犯法,重創警察形象,惡性重大。

起訴書指出,基隆市警局督察科前勤務股長范師維,上個月2日晚間6時58分,駕車經北濱公路、武聖街144巷口時,與蔡男所騎機車碰撞,致蔡男左側6根肋骨骨折。

范員肇事後,發現轄區基隆市警四分局大武崙派出所僅王姓警員1人到場,未能同時查驗他身分與協助蔡男送醫救護,在未告知王員情況下,開著肇事的轎車跟著載蔡男就醫的救護車到基隆長庚醫院,留下他的手機號碼給蔡,與身分證給蔡的家屬翻攝(檢方因此認定范員並未肇事逃逸,處分他不起訴)。

起訴書說,范員為免被警方酒測,向蔡男謊稱他要去派出所製作筆錄,卻開著肇事輛返家後,喝光2瓶紅酒,企圖紊亂他酒駕肇事當時的酒測值。

大武崙派出所長林莅群接獲王員通報范員肇事後離去不知去向,透過肇事車輛車牌循線找到范員住處,林與同僚在屋外喊他希望出來接受酒測長達7分鐘之久,范員卻躲在臥室內不願出門接受酒測。

林要以現行犯逮捕范員,並依法移送法辦,范員才步出房門,但堅稱他是返家後才喝酒,拖至當晚10時27分,才接受林員酒測,測得酒測值1.34毫克;警訊後,將范員依刑法酒後不能安全駕駛、過失傷害罪送辦。

起訴書指出,范員肇事後,為規避酒駕,喝了2罐紅酒,企圖規避酒後不能安全駕車行徑,即便測得1.34毫克酒測值,已混淆范員酒駕肇事時的實際酒測值。

檢察官陳淑玲為證明范員肇事時已無法達安全駕駛程度,翻出范員5年前3月間曾發生事故,當時也是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5年後,范員同樣是在轉彎時,未禮讓直行的蔡姓騎士肇事。

陳檢查看范員車上行車紀錄器發現,肇事前,對向車流量眾多,以范員當時的車速很難左轉;未料,范員在檢方偵訊時,卻稱他當時看到左轉車輛都是靜止的,而且他在左轉時只注意左轉的車輛,沒注意到對向車道的車輛。

陳檢對於范員對車禍事故的發生供述與車禍發生時的現況完全不符,足見范員肇事當時受酒精影響,對於車道快慢及距離多寡已喪失合理的判斷,認定他當時的視覺已窄化,僅專注在正前方左轉的車況,沒看到兩側及速度的交通狀況,甚至忘記他5年曾犯下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的前車之鑑,因此認定范員駕車時,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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