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轉角違停致老翁騎機車倒地亡 賠240萬緩刑2年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貪圖方便違規停車,一旦釀禍,後悔莫及!盧姓男子因在違停交岔路口旁,老翁騎機車撞到他的車後倒地,頭部重創死亡。盧男賠240萬元,獲被害家屬原諒,台東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5月,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盧男為了購買飲料,本應注意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且於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卻貿然將車輛違規停放大武鄉台9線418公里處,致被害人邱姓男子因車道空間為被告停放之車輛占用,導致車道空間變窄,因而與盧男停放之車輛發生碰撞,造成邱男傷重不治身亡。
交通事故鑑定報告雖認為被害人邱男為肇事主因,被告盧男為肇事次因,但盧男尋求和解,仍付出了240萬元(含強制險)賠償金,他從事工地工作,月薪不到3萬元,卻為違規停車,不但釀出人命,自己也付出慘痛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