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私幼餵藥案不起訴 王薇君:疑點重重家長將聲請再議
板橋私幼餵藥案檢方不起訴,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前排右三)代發家長聲明,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將聲請再議。圖為「不『藥』傷害我的孩子」活動。(取自王薇君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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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私立幼兒園傳出教保員涉嫌餵食孩童不明藥物,引發全台家長恐慌,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案件,包含被指涉餵藥的趙姓教師與彭姓園長等共9名被告均不起訴。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代發家長聲明,提出教師不當體罰、藥物檢驗與監視器畫面等多項疑點,將聲請再議、查明真相。
王薇君表示,地檢署稱「幼童記憶本易隨時間更迭或受他人影響而有誤植」,認為幼兒陳述不可採納,卻又針對「未聽聞孩子遭幼兒園教師體罰」部分,突然認為幼兒陳述可採納,顯有矛盾。
此外,多名幼兒陳述有同學遭某位老師打或處罰,本件到庭幼兒有37餘名,不全同處在一個班級之內,地檢署所稱「其餘到庭之該幼兒園幼童均明確表示幼兒園教師不會打人」的內容,是否與陳述曾遭老師打的幼兒同班?如果不同班,如何拿二者作為互相驗證的理由?
針對藥物檢測,王薇君指出,送檢毛髮採樣時間晚於家長驗尿、驗血時間,幼兒體內毒素本已微量,是否因為時間代謝、毛髮清洗而未檢出?家長第一時間帶幼兒到專業檢驗所及醫院驗尿、驗血,地檢署稱不能排除誤差,但為何誤差同時出現在數名幼兒、專業檢驗所及數間醫院上?
至於監視器畫面,王薇君說,地檢署稱「其於4月中旬因其他原因拆除教室監視器,並非為了湮滅證據。」但數名幼兒做出一致服用彩虹藥水的陳述,也清楚說明藥水味道不是一般感冒藥,根據幼兒體內檢出毒物成份的時間往前推估,該段時間就是沒有教室監視器畫面。
針對本案爭議,王薇君表示,地檢署與新北市政府進入幼兒園調查的時間不一致,教室監視器究竟是因為接到通報而刪除,還是如地檢署所稱因其他原因而拆除監視器,無從得知。既有上述疑點,家長會繼續透過再議的方式來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