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詐騙集團勾結 銀行經理、理財主管收押禁見
某銀行經理、理財主管涉與詐騙集團勾結,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等聲押禁見獲准。(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某銀行通化分行張姓經理及滕姓理財主管,被控勾結詐騙集團成員,讓匯入該銀行的異常金流得以順利臨櫃提領,並協助開立公司戶,另協助解除風控帳戶,便利詐欺集團洗錢及移轉資金,總計協助詐欺集團處理金額約5千萬元,多達65位被害人,新北地檢署昨指揮警方發動搜索,並約談張、滕等7人,今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等聲押禁見張、滕2人獲准,其他5人交保。
本案起因於檢警專案小組從去年9月起,偵辦以吳姓男子及洪姓男子為首的詐欺集團,發現該集團招募人頭擔任虛設行號負責人,利用企業網銀可大筆款項轉帳特性,將以投資為名詐得的款項,經層層線上轉匯,最終提領現金轉換為虛擬貨幣,製造金流斷點,被害人總計逾200人,詐騙或洗錢金額逾5億元。
檢警獲報後發動數次搜索行動,聲押禁見17名被告獲准,查扣犯罪所得約2200萬元,並發現有銀行人員涉案。
檢警調查,張、滕2人從今年3月起,與吳男所屬詐欺集團勾結,讓匯入該銀行的異常金流得以順利臨櫃提領,及協助開立公司戶,便利詐欺集團提、匯大額款項,另協助解除風控帳戶,便利詐欺集團洗錢及移轉資金,且約定每筆款項收取1%酬金,總計協助詐欺集團處理金額約5千萬元,多達65位被害人。
檢警調查,該銀行通化分行薛姓存匯主管、張姓女行員、台北分行余姓女存匯主管、忠孝分行張姓女行員及顏姓行員,則受張、滕2嫌指示而涉案。
重大刑案組檢察官朱柏璋昨指揮刑事局偵六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搜索該銀行通化分行、張男及滕男住所共3個地點,並同步前往該銀行總行、台北分行、忠孝分行查調相關交易憑證、並查扣相關文書、電磁紀錄、詐欺所得贓款350萬元等物證,拘提7名被告及通知證人1人到案說明。
檢方今日複訊後諭令薛男等5人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至於張、滕2嫌則涉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