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管員暗槓8瓶高檔銷毀洋酒 高市財政局險背黑鍋
倉管員暗槓8瓶酒,橋頭地院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陳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廉政署會同檢方去年7月獲報搜索高市財政局辦公室,查獲8瓶原本要列冊銷毀的高檔威士忌洋酒,當時財政官員稱,是巡查本洲菸酒倉庫在電機室查扣的不明洋酒,經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是當時負責銷毀洋酒陳姓倉管員私自暗槓,陳到案坦承犯行,被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倉管員為約聘人員在財政局工作已16年,在本洲菸酒倉庫負責管理經裁處沒入、沒收待銷毀之違法菸酒,執行銷毀作業亦由陳會同相關單位清點品項、數量後辦理銷毀。
所查扣的8瓶洋酒包括MACALLAN、NIKKA、JOHNNIE WALKER等8瓶高檔威士忌,價值共計1萬7803元,均係已裁處沒入確定之公有財物。
陳員將8瓶洋酒列入「查緝物品銷毀清冊」並製作不實清單,稱該批酒類品項已完成銷毀,並將暗槓的8瓶洋酒,私藏在倉庫的電機室供其取用。直到前年5月12日,高市府財政局人員至本洲菸酒倉庫巡查,發覺8瓶酒藏放於機電室內,察覺有異,先攜回辦公室存放,而遭廉檢搜索查獲。
陳到案後坦承犯行扛下所有責任,橋頭地院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陳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指出,本案是他上任後,訂定SOP,親自到本洲菸酒倉庫巡查。至於陳姓倉管員是身心殘障人士,還在洗腎,第一時間已調離現職,由於他還有20天上訴期,如果未上訴,因遭褫奪公權,將比照公務員人員解除契約;如果上訴,將等法院判決結果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