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老師藏廁所偷拍女童 判賠被害者及家屬50萬元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某國小曾姓男老師被控長期在校內潛入女廁持手機偷拍,檢警查出曾男的手機等3C裝置內有4段影片及3百多張學童等人如廁畫面,因不少人未拍到臉部,有多少人受害難以計數,但經過濾認定有3名女老師及4名女童被清楚拍下,不僅如此,曾男涉嫌性騷擾一名女童,一審法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騷擾防治法,分別判曾男9年6月及3個月徒刑,有2名被拍女童及家長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曾男賠償合計50萬元。
2021年11月間,曾男年在校內廁所持手機偷拍3名女教師及4名女童如廁畫面,這些影像全部存入自己電腦內,不時翻看欣賞。
不久後,曾男尾隨一名女童進入女廁,將手機塞入廁所縫隙偷拍,被女童發覺,火速跑出廁所告知班導師,校方調閱監視器及報警處理;檢警鎖定曾男,搜索查扣電腦、手機、行動硬碟、隨身碟、筆電等物,並將曾男聲押禁見獲准。
檢警解鎖曾男的手機等裝置,過濾出4段影片及3百多張猥褻照,地點都在該國小廁所,部份僅拍到下體或下半身,難以確認實際被害者人數及身分,但經調查確認共有3名教職員及4名女童受害;不僅如此,檢警還查出,曾男涉嫌撫摸一名女童胸部及臀部。
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妨害秘密罪、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將曾男起訴,建請從重量刑;一審審理時,3名教職員部分撤告,一審法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騷擾防治法,分別判曾男9年6月及3個月徒刑。
此外,有2名被拍的女童及其家長提訴求償合計115萬元,對此,曾男對於被害者所主張的侵權行為事實不爭執,但表示惟因資力有限,只能對每一家庭賠償15萬元,法官審理後判決曾男賠償2女童及3名家長各10萬元慰撫金,總計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