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伸狼爪摸超商女店員「好想跟你睡」 深夜還跟騷遭判刑

70歲老翁連續多日到超商,對年輕女店員性騷擾,後來還跟蹤騷擾,老翁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此照片為超商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性騷擾無所不在!南投縣值晚班超商年輕女店員,連4晚遭同1名70歲老翁摸手、抓手腕,還說「好想跟你睡」、「摸遍全身」,主管得知要老翁切結不准再來,老翁改騎車跟蹤騷擾女店員,女店員忍無可忍騎到派出所報案,南投地院近日將老翁判刑2個月。
南投縣70歲的蕭姓老翁,見草屯鎮一家超商的女店員年輕清秀,去年9月25日晚間9時多到該超商,先買1份報紙,結帳後大膽地走進櫃台內,用手摸女店員的手臂,女店員往後退時,蕭翁反手抓住其手腕,並在其耳邊說「好想跟你睡」、「想摸遍你全身」,女店員遭性騷擾後,選擇隱忍下來。
蕭姓老翁食髓知味,9月28日、29日、30日連續在晚間9時多到該超商,故意在櫃台前逗留,跟女店員「勾勾纏」。女店員被連續性騷擾後,10月初鼓起勇氣跟副段長報告此事,主管10月8日碰見蕭姓老翁,指責他性騷擾女店員,當場要他寫切結書,不准他再來消費。
蕭姓老翁寫完切結書後,不敢進超商,4天後改在店外的路邊等女店員,見她出來騎上機車,就用手機的手電筒照她,並一直叫她。10月14日、15日下午3時多,則在附近的路上等女店員,看到她後大聲叫她,並按喇叭,女店員越想越害怕下,直接騎車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蕭姓老翁被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性騷擾法、跟蹤騷擾法罪嫌起訴,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將蕭翁以罪刑較重的違反性騷擾法的「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