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泡澡猝死?涉凌虐傷害兒子致死 父親被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涉嫌虐待傷害幼子的父親獲准。(記者張瑞楨攝)
首次上稿:14:37
更新時間:16:0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區一名6歲男童,本月1日在家泡澡突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不治,醫護人員見男童身上有多處瘀傷,懷疑受虐立刻通報警方,檢方相驗後,認為徐男涉嫌傷害凌虐兒子,兒子洗澡時昏迷而溺水致死,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中檢聲請羈押父親徐男的理由,是徐男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第112條第1項前段「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罪」,刑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傷害致死罪、刑法的凌虐未滿18歲之人等罪名,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徐男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中檢指出,本月2日接獲豐原分局通報疑似兒虐案件,該童於送醫後宣告不治,身體外觀並有多處新舊傷勢,中檢指派檢察官林芳瑜相驗,並詢問死者的徐姓父親,以及徐男的同居人與祖母等人,並進行現場採證、調閱與查扣相關物證,但因初步無法確定死亡原因,檢察官諭知昨(6)日解剖。
檢警調查,徐男常以徒手、藤條或熱熔膠管教兒子,造成兒子頭部與身上,有多處的新舊傷痕,檢警研判,男童當天被父親徐男管教之後於洗澡時昏迷而溺水死亡。
昨天解剖並再行傳訊徐男,檢方認為徐男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中檢強調,兒童保護案件,必定嚴加查辦,並致力結合轄內警政、社政、醫療各網絡單位,擴大橫向連繫及分工,以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