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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徒獨自保養機械車位遭壓死 師傅判1年2月將入監

曾姓師傅因學徒被機械車位壓死,被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將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曾姓師傅因學徒被機械車位壓死,被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將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3/05/31 07:0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學徒獨自保養大樓機械車位,卻遭活活壓死,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曾姓師傅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他不服上訴被駁回,院方業已收到定讞判決書,陳即將入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2017年6月間,陳男到某機電公司應徵工作,擔任學徒維修員,公司陳姓負責人(已判刑)指定曾姓職員負責教導他相關維修知識和技術,2人固定1組外出維修或保養。

8月10日下午2點,尚未領取證照的陳男,獨自騎車到三民區某大樓地下室保養機械停車位,不料車位突然下降,陳男被活活壓死,2個小時後,曾男因手機連絡不到他而前往查看,才知道出事了。

雄檢承辦檢察官深入追查,認為陳姓負責人和曾男均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後,地院審酌陳認罪,並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判處徒刑8月,宣告緩刑;曾男則否認有罪,雖判處8月徒刑,但未緩刑。

曾男表示,案發當天行程大亂,指示陳男先去另棟大樓等他,卻未料陳男獨自跑去維修,否認有過失;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同樣上訴。

高雄高分院認為曾男始終否認,也未與家屬和解,與陳姓負責人情節相比,刑度明顯偏低,因此改判1年2月,他仍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判決駁回,高雄高分院業已收到定讞判決書,他將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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