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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被撞死、騎士癱瘓 飼主未用牽繩改判有罪

騎士超速撞死毛小孩後摔車變成植物人,高雄高分院改判飼主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騎士超速撞死毛小孩後摔車變成植物人,高雄高分院改判飼主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3/05/26 21: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許姓老翁帶毛小孩過斑馬線,牠被超速機車撞死,騎士也受重傷癱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徒刑半年,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2019年9月24日清晨5點38分,7旬許翁隨同愛犬,行經鳳山區南京路行人穿越道時,因未用繩索繫住,並任牠奔跑,適吳姓騎士超速經過撞上,小狗當場死亡,他則成植物人,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許翁應訊辯稱,愛犬和他一前一後走在人行道,雖然沒有牽繩子但會聽指令,當時沒有車輛,交通號誌為綠燈,吳如果不超速、不闖紅燈,就不會發生車禍,否認有過失。

高雄地院當庭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並參考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報告,犬隻是在人行道被撞,並未闖紅燈,反而是吳闖紅燈,判決許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許的確放任犬隻奔走馬路,並在綠燈時犬隻突然竄出至吳車前方,並因牠身形較小、顏色暗黑,吳在快、慢車道所設分隔島的灌木遮屏下,更加無從預見和及時反應,加上警察大學也認定有過失,因此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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