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棒打超商浩克案 警政署說話了
朱姓健身教練大鬧桃園中壢一家統一超商,一度涉嫌攻擊前來制止的員警,隨後被警員持棍連續暴打,網路上流傳王姓警員在超商門外棒打朱男的影片,引發是否執法過當的爭議。(圖擷取自記者爆料網)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28歲朱姓健美教練上週六(20日)在桃園市中壢區一家超商內情緒失控,涉嫌亂砸物品、襲擊到場處理的2名員警,被打的警員持警棍、朝已無攻擊行為的朱男連續揮擊,遭質疑執法過當,前夜桃園市警局火速懲處,動手員警記過兩次並依法究辦;警政署表示,員警除確保執勤安全,也應符合法治及尊重人權價值,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
警政署表示,中壢分局員警當時接獲民眾報案,為保護被害店家及在場民眾安全,確有使用警械的合理動機,惟如使用警械事由不存在時,即應停止警械使用,執勤過程應兼顧安全、必要性及比例原則;至於外界質疑員警執法爭議部分,已由桃園市警局調查依權責予以行政處分,並函請地檢署偵辦。
警政署強調,警察執法除要確保執勤安全,也應符合法治要求及尊重人權價值,將持續透過各種講習、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兼顧維護社會治安與保障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