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致死起訴 金門首宗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件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建志說,未來檢察官會以「素人」法官理解的口語,透過影像、圖表等方式,還原案情事實,使國民法官充分理解案情。(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地檢署偵辦張姓男子涉嫌酒駕致人於死案偵結起訴,主任檢察官劉建志表示,這將是金門第一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的案件,未來檢察官將以「素人」法官理解的口語,並透過影像、圖表等方式,還原該案事實,使國民法官充分理解案情。
金門地檢署今年1月間偵辦發生於金寧鄉環島西路2段張姓男子酒駕致人於死案件,後續經承辦檢察官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等單位持續蒐證後,認定張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及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肇事逃逸等罪嫌,11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建志表示,國民法官法於今年1月1日實施,前述案件屬該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的案件類型,因此將是金門地區第一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的案件。
劉建志說,未來檢察官配合新制進行證據開示、選任國民法官等程序,並協同辦案團隊於法庭提出相關事證,以「素人」法官理解的口語,透過影像、圖表等方式,還原該案事實,並針對被告各項量刑因子進行完整辯論,務使國民法官充分理解全案案情,做出正確的裁判,以期增進國民對於司法的理解及信賴,彰顯司法為民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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