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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出9萬設局殺債主 聯結車司機判20年半要賠死者父母760萬

林正立不滿被追討債務,殺害蘇姓債主並棄屍高雄茂林山區。(資料照)

林正立不滿被追討債務,殺害蘇姓債主並棄屍高雄茂林山區。(資料照)

2023/05/09 11:3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聯結車司機林正立不滿被追討債務,殺害蘇姓債主並棄屍高雄茂林山區,經蘇家屬報警並發動臉書協尋,5天後深夜,林嫌向屏東警方自首;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強盜殺人罪判刑20年半;蘇男的父母另提民事求償,一審判林男應賠760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正立(35歲)曾向蘇姓男子(26歲)經營民間放貸公司借款9萬元,實拿6萬1000元,每月須還款3000元,後因林另有積欠他人款項,無力繼續償還,於是約蘇在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88快速道路下方「姜大檳榔」後面停車場見面。

2021年12月15日下午4點多,蘇開車抵達現場,騎機車的林隨後進入坐在後座,並知道他攜帶現金欲借款予阮姓男子,他拿金屬線圈勒死蘇後,取走現金17萬元,並把車開往高雄市茂林區132縣道,將屍體推落柵欄外的邊坡。林隨後轉往燕巢區義大路棄車,再搭乘計程車返回檳榔攤,取回機車後離去。

由於蘇南下談生意失蹤多日,家屬報請雲林縣北港分局北港派出所協尋,警方得知蘇南下找林正立,多次嘗試連絡未果。林自知法網難逃,於同月20日凌晨,向屏東縣刑警大隊自首,並偕同辦案人員起出遺體等證物。

高雄地院依殺人和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年,併執行刑20年6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蘇男的父母另提民事告訴向林男求償860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蘇家父母驟失至親,承受喪子之痛,並遭逢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重大變故,哀慟難以承受,不言自明,因此判林男應賠760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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