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女友人「拍屁股」打招呼 法官認定性騷判他拘役30天
王姓男子夜市訪女友人「拍屁股」打呼呼,法官認定構成性騷,判拘役30天。(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王姓男子夜市訪女友人,用「拍屁股」打招呼,女人訝異且不舒服,翻臉控告王男性騷擾,高雄地院審理時,王辯稱因和對方是好朋友,當時只是手揮了對方的大腿外側,是向她打招呼,並不是要摸她的屁股,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於去年5月間前往夜市,找女性友人聊天,見她在忙,竟趁機自後面拍了女友人屁股一下,令她花容失色,轉身才發現王男在那嬉鬧,當場變臉質問「你為什麼要拍我屁股」,並斥責他,因見女方生氣,王男才收起笑容。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供稱,因為2人是好友,而且只用手揮碰了對方的大腿外側,只是打招呼而非性騷、摸屁股。
法官傳喚當時在場的其他人作證,證實被告拍了女友人屁股後,女方怒責王男,也表現出不舒服的表情,故認定王男拍女屁股行為,已構成性騷擾要件,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