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槍傷墜樓案 南院羈押2人:還有共犯未到
丁姓超商店員墜樓槍傷案,南院裁定主嫌曾漢仁、劉佳宥羈押禁見,同時表示從一些證據看來,還有共犯未到。(資料照,記者吳俊鋒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傷上有槍傷、墜樓身亡的丁姓超商男店員命案,南院在今天下午裁定羈押主嫌曾漢仁以及超商女店長陳羿伶的男友劉佳宥,在羈押庭上法官從一些證據中發現,還有共犯未到案,而且原本逮捕的6名共犯,在案發後都同時刪除手機裡的訊息,有滅證嫌疑,因此裁定曾、劉兩人羈押禁見。
南院認為,劉佳宥到案後否認拘禁致死罪,同時也表示沒有傷害丁男,更不可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而脅迫丁男從超商回家的主嫌曾漢仁,他坦承有對丁男做出傷害、強制的行為,但也否認拘禁致死罪。
不過法官從超商的監視器中發現,劉男曾帶頭欺負丁男,而且一直到檢方複訊時,丁男到底如何墜樓、身上的槍傷到底怎麼來的?涉嫌重大的6名共犯都沒有說清楚,主嫌曾漢仁甚至說,是看著丁男自己跳下樓的。
南院考量這件命案是5年以上的重罪,且案情還有釐清的地方,從一些證據看來,還有共犯沒有落網,由於曾、劉2人與其他共犯在案發後有一起刪除手機資料的行為,法官認為2人有滅證的疑慮,所以裁定兩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