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機車辣妹「很誘惑人」 加油站豬哥員工GG了
加油站男員工對前來加油機車辣妹開黃腔,挨罰1萬元,他雖提告抗罰仍被北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敗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某加油站男員工對前來加油的機車辣妹開黃腔說「這件裙子裡面應該穿小短褲才對,很誘惑人」等語,經辣妹向警方申訴,男員工被認定性騷擾而裁罰1萬元;男員工雖提告抗罰,但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裁罰沒有問題,判男員工敗訴,即他得繳1萬元。可上訴。
前年7月16日晚間,男員工替辣妹加油時說:「這件裙子裡面應該穿小短褲才對,很誘惑人,應該穿小短褲」、「很漂亮應該更誘惑一點」。辣妹感到不舒服、被冒犯,經申訴,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依性騷擾防治法對男員工裁罰1萬元。
男員工不服主張,依現場環境,辣妹可以自由、無阻地表達抗議,卻始終沒有制止、反抗或表達不悅,更無徬徨、驚慌、不悅、無加快動作,反而是正常從容離去;況且,他是對辣妹的服飾單純表達意見,辣妹也點頭表示知道,故否認性騷擾,請求法院撤銷裁罰。
北院勘驗採證光碟,得知男員工確實有對辣妹提到這些話,而兩人素昧平生,辣妹卻得接受突如其來的言語,備感驚嚇、不舒服及被冒犯,另審酌北市府裁罰1萬元沒有違誤,判男員工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