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員張再興 一審宣判當選無效
無黨籍澎湖縣議員張再興(右),因服務處主任涉嫌賄選案,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議員張再興因服務處主任莊仲瑜涉嫌賄選案遭羈押,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對張再興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日由澎湖地方法院民事合議庭判決張再興當選無效。當選無效為二審判決定讞,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五合一選舉,擔任縣議員張再興服務處主任的莊仲瑜,經檢調單位查獲,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要求支持某「特定」縣議員候選人,莊仲瑜自2019年擔任張再興的服務處主任,處理選民服務,並按月收取車馬費,並在去年底的縣議員選舉為張再興競選團隊成員。
檢方主張,莊仲瑜對張再興競選團隊成員有選任監督之責,並對工作人員的行為負責,不論該競選團隊工作人員為當選人助選,有無掛名或執行事務為何,係屬有償無償或是否受領任何形式之薪資或報酬,基於權益同歸原理,即應視為張再興本人所為。張再興主張,而且莊仲瑜在法院審理中,已作證否認偵查中之供述,他不是服務處主任,沒有領任何費用,也未幫張輔選。
法院審理後,採信了檢方提出的事證及主張,認定莊仲瑜所涉及的賄選行為,與張再興有關,而且所涉賄選行為,足以影響張再興的當選。因此判決張再興的當選無效。據了解,張再興的當選無效之訴,除了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提起之外,馬公選區縣議員落選頭莊光大也以原告身分提起。莊光大對張再興提起的當選無效之訴,法院將在5月16日審理。
本屆澎湖縣議會真是多事之秋,陸續傳出涉賄及涉貪案件。(記者劉禹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