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放言」記者汙衊 李紀珠、周玉蔻當庭互控
李紀珠認為「放言」陳姓記者撰文汙衊她,向陳姓記者與放言總編周玉蔻求償200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被「放言」時任陳姓記者於1個月內連續撰寫超過20篇文章評論其在新光金控的薪酬、績效等,李認為陳刻意汙衊,先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刪除文章,後來再對放言總編輯周玉蔻加碼提告,要求陳、周連帶賠償20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李、周當庭互控。
李紀珠委任律師吳柏宏主張,周玉蔻誣指張淑娟緋聞案期間,一度公開提到李紀珠被緋聞無辜波及,緋聞也對李紀珠的政治發展或工作生涯上均造成嚴重傷害,周玉蔻卻拒談捏造李紀珠有關緋聞的始作俑者,就是周曾擔任總編輯兼發言人的TVBS周刊。
況且,TVBS周刊曾刊登「本刊鄭重道歉」,指「唯經本刊事後查證,李主委確與此事無關」,現在周玉蔻擔任放言總編輯兼負責人,仍再度利用媒體貶損李紀珠的名節。
李紀珠強調,陳姓記者持續埋怨文章被周玉蔻修改或授意,「為何只有我(指陳女)被告?」所以她決定追加提告周玉蔻;另,她已經給陳女多次機會,陳女卻多次說謊,還自稱丟掉工作也沒有錢。
周玉蔻反駁稱「都不是事實」,還指報導均有消息來源。庭後,周玉蔻上臉書發文強調,李紀珠對陳姓記者及她本人的民事提告內容,都不是事實、純屬捏造,身為金控公司高層主管如此言行,實屬金融界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