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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查扣34噸牛樟木法院判返還民眾 花蓮林管處:尊重判決

詹姓男子26年前購入的34公噸牛樟2010年遭林務局代為保管,歷經十多年調查,還是無法證明為盜採自國有林地,且詹男也提出購買證明,因此林務局今天開門讓業者進入搬運牛樟木。(記者花孟璟攝)

詹姓男子26年前購入的34公噸牛樟2010年遭林務局代為保管,歷經十多年調查,還是無法證明為盜採自國有林地,且詹男也提出購買證明,因此林務局今天開門讓業者進入搬運牛樟木。(記者花孟璟攝)

2023/04/1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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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山老鼠告贏林務局 今合法載回34噸牛樟木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富里鄉詹姓男子將一批重達34公噸的牛樟木放在卓溪鄉的前警總清水習藝農場種牛樟菇,2010年遭林務局查扣「代為保管」,詹男不滿自己合法購入的牛樟被扣提告林務局,今年1月最高法院判林務局應返還;對此,林務局花蓮林管處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花蓮林管處指出,該案緣自於行政院2009年、2010年間推動「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保安專案小組」,當時因卓溪鄉清水農場山區遭濫墾,由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邀花蓮地方檢察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花蓮林管處等機關勘查,發現坐落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163地號土地(案地係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轄)遭人放置來源不明牛樟木,疑涉有違反森林法竊取行為,為釐清該批林木來源避免違法情事發生,由本處代為保管該批珍貴木材。

林管處指出,由於牛樟木天然林自1992年起全面禁伐、2009年始暫停標售,市面上合法流通牛樟木甚少,且該批牛樟木無相關合法來源證明,考量牛樟木屬於農委會公告貴重木之一,雖詹男有提供購買憑證,但為確保國家森林資源於是提起民事訴訟,爭取該批牛樟木所有權。

林管處強調,雖然提出說明及相關佐證,但最終法院認為證據力較薄弱,由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敗訴確定,雖對於判決結果表達遺憾,仍尊重法院審判,將該批牛樟木材返還予詹男。

林管處重申,林務局保護國有林林產物之決心不容撼動,查緝盜伐採將持續進行,在刑事扣押程序上,將更加嚴謹辦理,另外對於國有珍貴林木,未來也希望能逐步建立DNA資料庫,確保森林資源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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