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環團為「用電大戶條款」興訟 法院開庭

環團為「用電大戶條款」提告經濟部,北高行今日開庭。(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環團為「用電大戶條款」提告經濟部,北高行今日開庭。(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2023/04/12 19:3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經濟部前年上路「用電大戶條款」,綠色和平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團認為該條款除了無法規範企業,同時無助綠能減碳,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命經濟部修正條款,全案今天開庭。

承審法官今拋出問題指,撇除都市計畫部分,現階段有無透過向法院提告,要求行政機關制定法規命令等情形?並請原、被告說明,經濟部是否依照再生能源條例等規定,訂立「用電大戶條款」?

綠色和平基金會委任律師認為,經濟部並未好好立法,原因在於,草案過程中,並沒有委託外部單位的研究報告、客觀研究數據;經濟部委任律師則指,經濟部曾開過7次座談會與5次協商會議,立法過程符合相關程序,經取得共識,再依程序立法。

綠色和平基金會委任律師另指,先前已有判決是就噪音管制法,命令行政機關應有一定的作為,而本案是在氣候變遷脈絡與國家不作為的情況下,不得不採取訴訟方式,且經濟部有義務就立法意旨修訂「用電大戶條款」。

經濟部律師則指,綠色和平等原告提起本件訴訟有疑問,例如,請求法院命經濟部修法,以及原告是否適格?另依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的判決,行政、司法是兩權分立,司法機關應尊重行政機關的裁量權。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

前年1月1日「用電大戶條款」正式上路,規定每月與台電的契約容量5000Kw(度)以上的用電大戶,5年內要使用契約容量10%的綠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