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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深夜瀰漫惡臭味 竟與昔日「電玩大亨」周人蔘有關

昔日電玩大亨周人蔘。(資料照)

昔日電玩大亨周人蔘。(資料照)

2023/04/12 16:1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林口區2019年間瀰漫惡臭味,環保局調查赫見竟是昔日「電玩大亨」周人蔘違法燃燒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一審新北地院判周1年3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12日改判1年1月,沒收犯罪所得41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人蔘、楊玉銓(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未上訴)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竟基於非法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的犯意聯絡,將周人蔘所受託管理的新北市林口區菁埔段、瑞樹坑段土地,以土地實際管理人身分,出租3間公司營運使用。

2017年7月起,周人蔘以每月3000元至8000元不等代價,承攬3公司產出的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及處理工作,收取租金及清運費用,並由楊玉銓雇用不知情的外籍失聯移工,操作周人蔘的挖土機、鐵牛車及貨車,將3公司的廢石材、廢木材、廢木屑等物,運送至該土地傾倒、棄置、挖洞掩埋或集中放置於特定地點後,利用夜間焚燒。

一審新北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的非法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判周人蔘1年3月刑,沒收49萬1000元。周人蔘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指出,依據周人蔘、周人蔘之子、共犯、3公司負責人證詞,與匯款申請書、土地遭棄置廢棄物量體量測空照圖、租賃契約書、委託清運合約書等證據,認定周人蔘犯罪事證明確。

高院認為,周人蔘2018年雖因另案入監服刑,但該土地是由周受託管理,並與楊玉銓單獨或一起出面,與該3家公司負責人洽談廢棄物處理事務、指派外籍失聯移工進行載運,並收取租金及清運費用,足見二人一起犯罪,不因周入監服刑而受影響。

高院強調,周人蔘處理3家公司產出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並未包括另一間公司的廢棄物,一審認定為4家公司、宣告沒收49萬1000元有誤,合議庭撤銷原判決,重新審酌後,改判1年1月,宣告沒收41萬元,可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林呈樵、受命法官林孟皇。

上世紀80、90年代,周人蔘在北市中山、松山等地區經營數十家非法賭博電玩店,透過白手套行賄官警,收賄官警暗中配合不臨檢、不查緝、不取締周人蔘的電玩店,就連大型查緝前也會通風報信;全案爆發後共197人被起訴,行賄金額估達數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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