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路邊撿屍性侵 被害人竟是朋友女兒

惡男暗夜路邊撿屍性侵,事後發現她竟是朋友女兒,新竹地院判刑4年。(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真是造孽!新竹縣羅姓男子暗夜在路旁看見喝醉的女子,竟將她撿屍帶至朋友家中性侵後逃之夭夭,隔天被害人發現全身赤裸趕緊報案,警方循線逮捕羅男時,赫然發現她竟是朋友的女兒!新竹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法官調查,羅男在2021年12月14日凌晨1時55分許,騎機車行經新竹縣新埔鎮某處時,見女子小雲(化名)因酒後昏睡意識不清、身體無力、倒臥在路旁,已處於不知且不能抗拒之狀態,竟攙扶坐上機車坐墊後,以讓小雲坐在其前方方式,騎車載到友人住處。
羅男乘小雲泥醉昏睡、不知亦不能抗拒機會,將她性侵得逞。隔天早上小雲清醒後,驚見自己身上無任何衣著且不知身在何處,遂聯絡友人,並前往醫院驗傷採證,經報警處理而循線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被告不思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對被害女子乘機性交,侵害性自主權且造成身心受創,且依被告所述,其係事後才知道小雲是其朋友女兒,其行為當下顯然係隨機帶走倒臥路邊女性,遂行乘機性交犯行,當屬危害社會治安重大之犯罪類型,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惡男暗夜路邊撿屍性侵,事後發現她竟是朋友女兒,新竹地院判刑4年。(記者蔡彰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