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同學「你有17?」還偷看Gmail 準司法官慘了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吳男考上司法官後到司法官學院受訓,除了偷拍同學也問「你有17?(指生殖器長度)」又擅自瀏覽同學電子信箱並刪除部分郵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決定廢止吳的受訓資格,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保訓會的決定沒有問題,判吳敗訴。可上訴。
2018年吳男錄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2019年8月26日起參加司法官第60期職前訓練,為期2年,卻於學習期間性騷擾同學,被司法官學院以言行不檢、有損司法官學員形象為由,記2次申誡。
2021年2月間,吳男到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實習期間,利用與同學先後使用同一部電腦,且該部電腦仍記憶同學Gmail帳號密碼機會,連續72次擅自瀏覽同學電子郵件,並刪除同學部分郵件,再被記2次大過。
2021年4月9日司法官學院開會審議通過廢止吳男受訓資格,經函報保訓會,吳男失去受訓資格。
吳男指出,少家法院配給他的公用電腦曾被同學使用過,因此,同學的Gmail帳號密碼已自行儲存在Google Chrome網頁內,少家法院卻在同學學習期滿離開後,未依規定清除電腦內個人重要資訊,導致他逕行登入並瀏覽同學的Gmail,且保訓會廢止他的受訓資格欠缺法規依據,應予撤銷。
北高行發現,2020年2月至3月間吳男利用同寢室機會,偷拍同學僅穿內衣或內褲的照片,並透過LINE問同學:「你有17?」,因此被司法官學院認定性騷擾而記2次申誡,也被台北市政府裁罰1萬元。
且吳男並不否認在少家法院學習期間,因為與同學使用同一部電腦,登入同學Gmail瀏覽信箱並刪除郵件,故可認定吳男嚴重侵犯同學隱私,同時被司法官學院禁止接觸同學。
北高行經綜合考量上述事證,認定保訓會廢止吳男受訓資格沒有問題,判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