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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咖啡廳與人夫親熱 小三辯有性無愛、最終才做出錯誤決定

梁女承認與沈男有性關係,但她強調「沒有男女之情」,她「最終才做出錯誤」。(示意圖)

梁女承認與沈男有性關係,但她強調「沒有男女之情」,她「最終才做出錯誤」。(示意圖)

2023/03/25 12:1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梁姓女子與已婚的咖啡廳沈姓老闆有婚外情,沈男的元配於監視器中發現,兩人還在咖啡廳內親熱,氣得控告梁女,索賠100萬元,梁女答辯說,是沈男主動靠近,她與沈男有性關係,卻「沒有男女之情」,她「最終才做出錯誤決定」,台中地方法院認定梁女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判決應賠償35萬元。

判決書指出,元配提告主張,她與沈男結婚約3年,2021年間,沈男認識梁女,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間,與沈男有按摩、親吻、擁抱、出遊等親密行為,元配於2022年8月2日調閱咖啡廳內的監視器,發現兩人於咖啡廳內有親密行為。

元配主張,丈夫沈男向她承認,與梁女兩人,於咖啡廳、梁女租屋處內,以每2週1次頻率發生關係,沈男並寫道歉信給元配,元配進一步控告梁女,聲明索賠100萬元。

梁女答辯說,她未主動接近沈男,是沈男表示要替她按摩,藉機擁抱她,她曾拒絕與沈男發生關係,「最終才做出錯誤決定」,她強調,她與沈男雖曾發生數次性行為,但「彼此沒有男女之情」,沈男也不曾想過放棄家庭,她也未曾想過破壞元配的家庭。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梁女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元配與沈男雖沒有離婚,但元配已經不信任丈夫沈男,梁女應賠償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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