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局官員淪為「綠能蟑螂」公廁收賄款 判3年6月
前文化部官員蕭銘彬服務的台中文創園區。(資料照)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前文化部文資局專門委員蕭銘彬(時任主任秘書)承辦離岸風電環評案時,涉嫌向風電商索取回扣,每案的不法利益從95萬至105萬元間,蕭自稱只拿到172萬元,彰化地院今審理終結,蕭男因貪污罪被判3年8月徒刑。
彰化地檢署偵辦「綠電蟑螂案」時意外發現文化部官員蕭銘彬涉入其中,因為風電開發,除了要做環坪調查外,也要向文化部繳交「水下文化資產調查」。
判決書指出,蕭銘彬(59歲)於2016至2018年擔任水下科長期間,找到盟帝公司譚姓負責人與廠商洽談,事成後譚男再交付廠商回扣給蕭男,受害的包括永傳公司、上瑋公司、玉山能源公司、海龍風電、台灣綠電、竹風電力,這些私人公司被譚男暗示,可找盟帝公司撰寫水下文化資產評估報告,結果都輕易放行。盟帝則向受害公司收取95萬至105萬元的賄款,譚男再將部分賄款交給蕭男。
判決書指出,蕭男喜歡約在廁所收賄款,有一次約在台北市南海路的星巴克廁所內,另一次約在中正紀念堂的捷運廁所內,在10個案件中,他自稱收到172萬的賄款,已全數繳回。
法官表示,蕭男身為國家高階文官,不思廉潔自持,徇私枉法,嚴重戕害官箴,判處3年8月徒刑,譚男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