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叫囂殺傷3護理師硬拗「全忘記了」 殺人未遂判9年4月
洪男確診武漢肺炎(COVID-19)住進醫院,因不滿被制止離開病房,竟砍傷3名女護理師,犯後硬拗「全忘記了」,高等法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他9年4月徒刑。(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63歲洪姓男子前年確診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住進新北市雙和醫院負壓病房,不滿被要求不得離開病房,叫囂「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竟揮刀瘋狂攻擊3名女護理師,朝她們胸、腹等重要部位猛刺,其中1人手掌韌帶與神經遭切斷受重傷,洪男竟裝傻抗辯犯罪過程全忘記了,高等法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9年4月;還可上訴。
檢方指控,前年5月31日上午7時,洪男欲走出病房,被好言制止,洪竟持水果刀朝施姓護理師背、胸捅刺多下,施女倒地後又刺腹多下,接著割傷蔡姓護理師腹部,蔡女忍痛扶起施女逃命;洪男轉而攻擊陳姓護理師,也連刺胸口數下,見她倒地仍往腰腹會陰處狂捅,還大喊:「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
3名女護理師遭洪殺傷,受生命威脅,身心受創,其中1名女護理師手掌韌帶與神經遭切斷,受到重傷。
檢方查出,洪男犯後持續對其他護理師吐痰,還在換尿片時,以粗魯不雅言語羞辱,甚至故意尿在床上,還曾對護理人員及警員揚言:「不要被有一天被我遇到、我會把你們都打死」、「等我自己解開後我要把妳們和警察都弄死」等語,將洪以殺人未遂罪起訴,並斥責他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洪在審理時除否認殺人未遂犯行,還大打精神抗辯,對於犯罪過程全推說:「忘記了」,並委由律師聲請精神鑑定。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洪持水果刀攻擊被害者身體要害部位,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且犯後面對警員詢問對答流暢,並曾表示要請律師到場;加上,案發時,護理師第一次勸阻他離開時,洪男仍可表達歉意配合回到病房,第二次勸阻後才出其不意持刀攻擊,並在被害人同意配合後暫時停下攻擊,顯示他並非處於譫妄症急性發作、有意識混亂的情形,對於持刀攻擊他人身體的行動,仍具有相當的辨識與控制能力,不符合刑法19條減刑規定。
新北地院認定,被害護理師在疫情嚴峻時刻,仍勇敢貢獻己力,卻遭洪惡劣暴行對待,身心嚴重受創,洪犯後還有意脫罪,重判12年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改判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