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堂哥在臥室、浴室性侵小堂妹硬拗誣告 重判5年10月、4年7月
北市2位親兄弟為逞色慾,竟分別性侵未成年的堂妹,高院今將2人分別判刑5年10月、4年7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2位親兄弟為滿足性慾,竟趁寄住其住處的伯父等長輩不在家機會,分別闖入未成年堂妹的臥室或趁她在浴室淋浴時,均性侵得逞,高等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分別判2人各5年10月、4年7月徒刑,還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被害人從國小起,因父親工作關係,而和父、姑姑、哥哥等人寄住其親叔叔位於台北市住處,另也和2位堂哥同住。
2位堂哥甲男、乙男知悉其父、被害人父親、姑姑均因工作晚歸,被害人的哥哥也因就讀夜校及打工,時常直到深夜才會返家,甲男分別於2015年、2017年初被害人就讀國二、高一時家中無人之際,闖入被害人臥室將她性侵得逞。
乙男竟如法炮製,於2017年11月間,趁被害人在浴室洗澡之際,闖入浴室將她性侵。被害人不再隱忍,提告2位堂哥甲男、乙男涉嫌強制性交罪嫌。
檢方依據甲男、乙男測謊結果、被害人指述證詞、性侵害驗傷報告等事證,認定甲、乙男均犯行明確,將2人起訴。
法院審理時,甲、乙2人均否認性侵堂妹,堅稱絕無此事,純係堂妹誣告。不過,法官不採信,將2人依強性交罪,分別判刑5年10月、4年7月徒刑。
甲、乙男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依被害人證詞、證人證述等事證,仍認定甲、乙2人涉嫌強制性交犯行明確,今均判決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