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消保官涉貪 許麗貞50萬交保
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中)擔任消保官多年,經常被縣議員批評不做事,沒有幫消費者爭取權益。(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府11職等的消保官許麗貞,涉嫌經費核銷不實,貪污數萬元,廉政署報請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昨日前往縣府拘提許麗貞,經漏夜偵訊後,以許有串證、滅證之虞,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南投地院下午開羈押庭後裁定 50萬元交保。
據透露,許麗貞是因每月有5400元的可自由運用的「為民服務費」,只要有發票或收據就可核銷,她卻浮報、核銷不實,金額總計達數萬元,廉政署接獲情資後報請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南投檢方上週四傳喚偵訊許麗貞,經訊問後諭知10萬元交保。
南投地檢署承辦該案檢察官13日再傳喚數名縣府人員,進一步了解許麗貞涉貪的細節,發現許與相關人員有訊息聯絡,試圖串證、滅證,昨日下午廉政署等人員,拿拘票到南投縣府拘提許麗貞,經漏夜偵訊,檢察官以許有串證、滅證之虞,昨日深夜聲請羈押許麗貞。
南投地院下午開羈押庭,檢察官與許麗貞的辯護律師進行攻防,法官開庭後花了一大段時間進行評議,經評議後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庭長陳宏瑋指出,許雖涉貪嫌疑重大,但是證人具結證言在證,且無事實證明被告有串、滅證之虞,50萬元具保應該就可以。
許麗貞擔任南投縣府消保官19年,目前是11職等官員,薪水高還有法制專業加給,但其當消保官多年來,常被批評對縣內消費糾紛推卸責任,全國性消費重大議題也都未主動調查,南投縣議員更曾多次在縣議員質詢批評,2012年南投縣消費者服務品質評比全國最後一名,議長何勝豐和議員們更點名許麗貞要負起責任。
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涉貪瀆,南投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南投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地院庭長陳宏瑋說,法院裁定許麗貞50萬元交保。(記者陳鳳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