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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走私罕見毒郵票想海撈一筆 海關攔截法官重判港女5年

2女走私罕見毒郵票想海撈一筆,海關攔截法官重判港女5年。(資料照)

2女走私罕見毒郵票想海撈一筆,海關攔截法官重判港女5年。(資料照)

2023/02/05 23:4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屏東曾姓女子透過香港籍陳姓女子自荷蘭訂購50張「毒郵票」,2女計劃販毒海撈一筆,不料被海關查獲攔截,陳女被屏東地院依運輸二級毒品罪,重判5年,陳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曾女判2年2月確定,陳女部分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陳2女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Instagram聯絡,去年3月間,曾女以3萬元購買40張毒郵票,聯繫國外買家在荷蘭訂購毒郵票,再寄送至曾女位於恆春的工作處,「毒郵票」是一種新興二級至三級混合式毒品,有多種強烈迷幻藥成分,效果近似LSD迷藥,毒販將液態藥物浸泡在紙片內,紙片背面打孔畫成類似郵票小格,被藥腳稱為「毒郵票」。

該批毒郵票於去年4月間在海關被攔,曾女前往領取郵件時,被檢警人員當場查獲,化驗確認含二級毒品LSD成分,毛重約1.2公克,曾女又咬出香港籍陳女涉案,屏東檢方將2女起訴,屏東地院法官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陳女5年、曾女2年2月,陳女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根據陳、曾女2人對話紀錄,發現有關毒郵票樣式、價格、付款、送貨地點等,都是陳女直接與曾女談論,故不採信陳女說法,駁回她的上訴,維持一審5年判決,曾女判2年2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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