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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1張20元誘國小女童自拍裸照 還到她住處逞慾

劉姓男子以一張20元代價誘使小學女童自拍裸照,還跟女童上床性交,台南地院依兩罪各判他3年2月與3年4月徒刑。(情境照)

劉姓男子以一張20元代價誘使小學女童自拍裸照,還跟女童上床性交,台南地院依兩罪各判他3年2月與3年4月徒刑。(情境照)

2023/01/12 10:3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劉姓男子在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1歲的國小女童小桐(化名),他以LINE與女童聯絡,並以1張20元的代價,誘使小桐自拍裸露胸部、下體的兩張猥褻照給他;之後,劉男更約女童見面,矇住女童眼睛後對其性交、還拍下女童裸身照7張。女童母親發現怒告劉男、並稱不想看到此人,不和解。台南地院以誘拍猥褻照與性交幼女罪,各判劉男3年2月與3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劉男於2022年8月從網路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年僅11歲的小桐,兩人從遊戲與LINE通訊軟體聊天,劉男知悉女方是不滿14歲的女童。

劉男於2022年8月19日至23日期間,以1張20元的代價,引誘小桐拿平板電腦自拍裸露胸部與下體的兩張照片,並以LINE傳送給劉男觀看。

此外,劉男於8月23日上午9點許,再用LINE與小桐聯絡、約到女童的台南住處見面,劉要求女童自己脫去衣物、再用黑色布條矇住女方眼睛,並經女童同意進行性行為。性愛過程中,劉還拿手機拍下女童裸身的7張猥褻照片,以滿足自己性慾。

小桐母親從女兒的手機LINE發覺女兒與劉男的對話紀錄有異,通報南市警局婦幼隊查辦劉男;檢方並依法偵結起訴。台南地院以誘拍猥褻照與性交幼女罪,各判劉男3年2月與3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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