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被隱匿? 高職男自爆國中時遭男同學性侵
嘉義一位高職一年級男生,自爆國中時遭同班男同學性侵,時間長達1年8個月。(情境照)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地區某高職一年級男生,自爆國中時遭同班男同學性侵,時間長達1年8個月。他指控,當時向國中端的導師反映此事,卻被導師敷衍了事,因不希望校園性侵被隱匿,上週已向警方報案;原國中端校長強調,當時未接獲當事男同學反映此事,目前已依性平法成立性平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據了解,當事男同學國中畢業後,休學1年,今年讀高職一年級都未到校上課,目前自動休學,他所指控的加害者也讀同校二年級。
當事男同學向本報投訴,指他在2019年10月國二上學期起,在教室受到加害者強迫,曾多次幫對方打手槍或口交(會用外套遮住下體),每次他都會拒絕或跑走,直到去年5月因疫情不能前往學校。
當事男同學說,被性侵讓他感到恐懼,但對方有小團體,他不敢反抗,不敢向家長說被性侵,只說在校被加害者及其他同學摸來摸去;當時家長到校通知班導,班導將他們兩人座位調換,其他科任老師未阻止同學換座位,此事持續發生。
當事男同學說,他再向家長反映,家長也到校,班導卻未再處理,質疑班導敷衍了事,不想惹麻煩上身。事發至今有一段時日,但仍感到難過,不希望校園性侵被隱匿,上週已向警方報案。
對此,原國中端校長說,當事男學生國一升國二時轉入該校,起初不習慣,後來慢慢適應並順利畢業,當時校方未接獲當事男同學反映遭性侵一事;日前接獲高職端學校通知後,已由性平調查小組調查釐清始末。
高職端校方回應說,當事男同學因家庭因素及個人狀況,今年開學至今未來上課,期間到校2至3次都到輔導室接受輔導;對於他所指控一事,校方配合國中端性平調查外,也配合警方及社工啟動案件相關人的關懷輔導機制。
警方表示,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依法追訴期都是20年,已受理當事男同學報案,將展開調查。教育界人士說,性平事件沒有追溯期,學校人員若涉嫌包庇和隱匿,造成受害者接連發生,最重可處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