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詐團在押二當家「梁朝偉」哭求交保 續押禁見
傅榆藺在移審庭淚求交保,但法官仍裁定繼續羈押禁見。(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檢昨偵結「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凌虐案」,起訴29名被告,今再將在押27人移審,士林地院下午開庭,第一棒上場的是詐團二當家、綽號「梁朝偉」的傅榆藺,她保證未來不會再犯,請求交保,經審判長楊秀枝組成的合議庭評議後,仍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傅榆藺說自己沒有拿手機、存摺、帳戶,同案被告呂政儀則寫過被打人頭的清單,並拍照上傳群組,自己只有已讀,「藍道」(檢方認定為詐團首腦、尚未到案)則回覆稱:「這些人是欠打偶像團體」,另每個群組每小時都會有人上傳回報兩個據點的人頭影像,這些人頭都乖乖的。
傅榆藺接著說,自己之所以上臉書憂鬱症社團詢問90顆FM2的價格,是因為詐團成員想要買,此外,她也是在黃男死亡後,透過「藍道」告知才得知,另她一直很想帶黃婦、林男去看醫生,尤其是黃婦,但他們走的太快。
傅榆藺再哭著強調自己歷經本案,不會再犯,且她在詐團中並非高層,也才拿到1萬元酬勞,請法官給她機會交保。
傅榆藺的律師表示,傅榆藺沒有逃亡跡象,並已坦承犯行,至於否認的犯行尚待查證,加上她並非高層,因此無羈押原因及必要,請以其他替代羈押處分方式確保她可以如期到庭受審。
蒞庭檢察官則說,傅榆藺之前就曾遭到通緝,且她所犯法條是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加上本案被告有刪除資料情形,故有串滅證之虞,況且,她在詐團中扮演高層角色,所以有繼續羈押禁見的必要。
經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楊秀枝表示,合議庭認為傅榆藺只承認洗錢、加重詐欺等罪,卻否認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使用第三級毒品罪、組織犯罪等罪,且她涉犯的罪數高達數十罪,供詞又與其他被告不同,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加上全案被害人達307人,裁定繼續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