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紀念日離婚!綠帽夫簽下這條款 老婆和小王爽歪歪
男子阿傑(化名)在結婚兩週年當天協議離婚,還簽下「放棄請求權」的協議書讓前妻和小王爽歪歪。(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男子阿傑(化名)結婚才1年,就發現老婆疑似外遇,雙方鬧到上法院調解離婚,阿傑簽下「任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他方請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受之損害補(賠)償」的條款,導致他事後向老婆和小王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被法官判敗訴。
判決指出,阿傑和妻子莊女於2018年10月結婚,婚後1年,阿傑懷疑妻子出軌,兩人鬧上法院,最後在法院協調下,兩人在結婚兩週年當天協議離婚,阿傑也簽下「兩造離婚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他方請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受之損害補(賠)償」的條款。
阿傑離婚後,對前妻莊女、小王胡男提出侵權民事告訴,指控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竟拍下頭部互相依偎緊靠、互摟的親密照,向兩人各求償5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莊女和胡男都否認交往,莊女更拿出離婚協議,指阿傑已簽下「不得請求侵權」的條款,不能再向她求償任何金錢損失。
法官認為,莊女和胡男合拍親密照片,確實已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正常往來,但阿傑在離婚協議書下已簽下放棄請求權,因此不能再向莊女請求任何損失;至於胡男部分,法官認為沒有任何證據指證胡男明知莊女有婚姻仍跟她交往,因此判阿傑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