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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超商爆口角 警驚見「這支」要法辦

李姓大學生(右)與同校不同系學生爆發口角衝突,亮出3節甩棍稱自我防衛,警方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讀者提供)

李姓大學生(右)與同校不同系學生爆發口角衝突,亮出3節甩棍稱自我防衛,警方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讀者提供)

2022/12/24 08:36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李姓大學宿舍樓管人員舉報王姓、張姓學生在宿舍抽菸違反規定,雙方於楠梓區一間超商爆口角,李男亮出3節甩棍稱自我防衛,警方據報到場查扣甩棍,將李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最重可拘留3日或裁罰3萬元。

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12月21日凌晨接獲民眾通報,稱楠梓區大學60街與大學西路口1間超商前,有4名民眾發生口角衝突,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抵現場。

警方據報到場處理,查出李姓大學生(22歲)為附近一所大學宿舍的樓管人員,此次爭吵起因於同校2名不同系別學生王男(19歲)、張男(19歲)在宿舍抽菸,被李男舉報違反綜合大樓住宿樓管規定。

警方調查,王、張2男疑因此不滿欲找李男理論相關規定,雙方於超商發生口角衝突,過程中李男亮出3節甩棍嚇人,聲稱是為了自我防衛,並不知道甩棍屬於警械為管制物品,所幸無人受傷。

警方除了現場排解雙方衝突外,於李男身上查扣3節甩棍,李男一度稱合法持有甩棍,仍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

警方提醒民眾勿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甩棍」、「防身三截棍」等物品,依據「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鋼(鐵)質伸縮警棍係屬警械,民眾不可隨意持有或攜帶,違者可依社維法第63條1項8款「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留意,千萬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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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3節甩棍。(讀者提供)

警方查扣3節甩棍。(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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