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 主嫌黃格格延押2個月
震驚各界高雄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案,主嫌黃格格羈押期限將屆,因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首次被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資料照)
首次上稿 12-23 23:15
更新時間 12-24 06:2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震驚各界高雄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案,主嫌黃格格被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因羈押期限將屆,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首次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據了解,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高市鹽埕區的老舊大樓「城中城」驚傳火警,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警消人員獲報抵達時,大樓陷入一片火海,10小時後才撲滅,卻釀成46人死、43人受傷悲劇。
檢警辦案人員查出,郭姓男子和女友黃格格(52歲)有感情糾葛,火災發生當晚,她騎車離開城中城半小時後,她和郭泡茶的房間冒出火光,接著火勢引燃機車爆炸,整棟大樓隨即陷入火海。
此外,依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起火點就在該房內沙發,而黃女平時有亂倒淨香的惡習,案發當晚又與郭發生爭執,酒後企圖點火滋事,不料卻發生大火,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罪起訴並處死刑,但被高雄地院判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依法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由於黃女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法官認為她所犯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加上涉案情節重大,並有逃亡之虞,首次裁定自明年1月3日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