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安工作」將近 台南警方發公文提醒「這件事」會檢討
春安工作將近,台南市警局發布公文規定,如果有官警向媒體、網路發表意見,又衍生負面訊息,將列檢討。(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警政署長黃明昭上任後恢復「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實施計畫」,就是警界常說的「春安工作」,警官指出,警政署為維護治安環境用心良苦,而且不列評比,但有許多外勤官警卻很反彈,台南市警察局也下公文指出,如果有官警在網路或向媒體反映衍生負面狀況,將列入工作評核參考,並提報檢討。
被稱為「春安工作」的計畫為什麼會讓外勤官警反彈?許多民眾無法體會,以警察文化來看,只要有計畫、有專案就有比較,如果機關首長重視評比,會要求下屬找出績效,這個壓力會從市警局下放到各分局、直屬單位,再由分局轉嫁給派出所,在平日專案、計畫常有,例如今年警政署已執行數次全國掃黑,但「春安」是在過年期間,這等於讓外勤單位連過年都無法放鬆。
這次「春安」跟過去相同,分為「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三大主軸,雖然警政署強調,各警察機關不可再另外增加其他評核項目,今年的年假有10天,要正面鼓勵外勤官警,不能用績效管制官警休假,還要事先排假讓外勤官警能好好過年,雖然立意良善,但部分官警不信任。
有警官指出,即使警政署不評比,只加分沒扣分,高層警官也會比誰的「加分」比較多,私下較勁,一樣會拿著棍子在部屬後面追績效,如果長官做出警政署規範外的要求,部屬也不敢投訴,市警局還發出公文,要求官警如果向媒體、網路發表意見,又衍生負面風向,還會檢討,都拿著棍子打人了,還要求不可以叫出聲來,覺得不可思議,高層為何不想想,部屬為什麼不自願幫長官做事?
外勤警官說,這個公文很好,台南有16個分局,如果看哪個分局績效太好,那就趕快檢舉那個分局,自己的分局排名就會上升,春安工作有30天,每天檢舉一個分局,這樣大家都可以被扣到分;不過也有警官表達支持,認為如果警政署、警察局都不要求,那外勤就不會想做事,這次春安工作立意良善,會抱怨的都是不想做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