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經發局長涉貪遭搜索漏夜偵訊 住處扣30萬現金
檢調於今天搜索、傳訊陳凱凌的處所據點,並在陳住處共查扣30萬元現金,專案人員連人帶現金等物證帶回偵辦。(資料照)
首次上稿 17:06
更新時間 23:25(新增訊問進度)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於今年3月間接獲檢舉指台南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的情資,南檢立即分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偵辦。檢調於今天搜索、傳訊陳凱凌的處所據點,並在陳住處共查扣30萬元現金,專案人員連人帶現金等物證帶回偵辦。
據指出,陳凱凌一直到21日深夜11點許仍在台南市調查處接受訊問,檢方估計要到22日凌晨之後才能複訊陳及做強制處分,檢調持續漏夜訊問陳凱凌。
檢調專案小組經過多月來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為被告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於日前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在12月21日上午指揮台南市調查處搜索與陳凱凌相關的6個處所。
檢調人員在陳凱凌住處查扣到現金新台幣20萬元、1個牛皮紙袋內裝有10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的名片1張等證物,並帶回被告陳凱凌及相關證人2人進行偵訊,以釐清案情。
辦案人員認為,一般人不太會把大把現金放在家裡,陳凱凌所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可能有涉拿錢卻未辦事的問題;至於陳住處放了30萬元現金;其中,為何10萬元現金與1張某工程公司的名片會放在同1個牛皮紙袋內?這都有待檢調人員進一步訊問釐清,如陳不願說明交代金錢來源,會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