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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包棟民宿酒後醉倒 妙齡女醒來問男友才知被性侵

王姓計程車司機涉嫌在宜蘭知名包棟民宿性侵同行妙齡女子,宜蘭地院(如圖)判他3年6個月徒刑。(記者江志雄攝)

王姓計程車司機涉嫌在宜蘭知名包棟民宿性侵同行妙齡女子,宜蘭地院(如圖)判他3年6個月徒刑。(記者江志雄攝)

2022/12/19 22:26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23歲王姓計程車司機偕友到宜蘭旅遊,入住知名包棟民宿,涉嫌性侵爛醉如泥的同行妙齡女子小玲(化名),小玲醒後問一起出遊男友有無跟她性交,男友說沒有,驚覺遭性侵,宜蘭地方法院認定王男犯乘機性交罪,判3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間,這名王姓運將、小玲、小玲男友及另外2名友人共5人,住進宜蘭某包棟民宿後,晚間10點在民宿客廳飲酒歡唱,到了隔天凌晨2點,小玲不勝酒力被攙扶到2樓房間休息,其他4人陸續回到客廳飲酒。

凌晨3點多,小玲獨自在房間昏睡不醒人事,男友轉往民宿外空地聊天,王姓男子趁機進入小玲房間,脫掉她的內褲性交得逞,過程中邊笑邊問「舒不舒服」,射精後離開房間之際,小玲勉強睜開雙眼,見到男子背後有刺青。

清晨5點,小玲酒醒跑到民宿外空地,詢問男友有無跟他性交,男友回答沒有,天亮後到醫院驗傷並採檢,警方介入偵辦,發現入住獨棟民宿的5人中,只有王男身上刺青,王男警訊後移送法辦,被檢察官起訴。

王男庭訊時供稱,事發當時有喝酒,印象中有去洗澡,之後就不記得了,早上起來才恢復記憶,這中間發生的事都忘記,否認趁小玲酒醉時對她性侵。

地方法院合議庭根據刑事局採檢鑑定等相關跡證,認定王男趁被害人酒後意識模糊、無法辨別時與她性交,事證明確,全案審結,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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