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M誤植成N開錯罰單 警局承認疏失懲處致歉
高雄朱先生7月接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的告發單,指他騎車在關渡橋時,變換車道未依標線指示。(朱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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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高雄市朱姓男子今年7月份從未到過北部,卻遭新北市淡水警分局開單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朱男屢經申訴未果,無奈表示「行政效率糟糕」。淡水警分局表示,經重複確認,原來是該分局蔡姓員警輸入車號至電腦公務系統時,誤植英文字母「M」成「N」,導致開錯單,淡水警分局即刻做出行政懲處,並已得到朱男諒解。
淡水警分局表示,今日分局重複檢視畫面,影像內車牌由於光源反射,導致蔡姓員警再輸入車牌號碼時誤植違規車輛車號,已對蔡員處以申誡1支處分,另主動函請權管機關撤銷該舉發單。
淡水警分局今日也致電向朱男鄭重道歉,並將分局的處置作為向朱男解釋,朱男雖覺得行政效率不佳,但看在警方平時維持治安也實屬不易,因此對分局釋出善意表示諒解。淡水警分局承諾,將會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及落實違規舉發單審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