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高雄卻被拍到新北騎車違規?他嘆:3個月了仍討不回公道
高雄朱先生7月接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的告發單,指他騎車在關渡橋時,變換車道未依標線指示。(朱先生提供)
首次上稿12:14
更新時間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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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志賢、徐聖倫/綜合報導〕高雄一名朱先生7月接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的告發單,指他騎車在關渡橋時,變換車道未依標線指示,但罰單的違規時間他人在高雄上班,「機車怎麼會出現在新北市呢?」第一次線上申訴遭駁回,第二次附上上班銀行監視器畫面佐證,至今3個月得不到回覆,朱先生無奈表示「3個月了仍討不回公道,行政效率這麼糟糕?」
對此,淡水警分局表示,經今日重複確認,原來是該分局蔡姓員警輸入車號至電腦公務系統時,誤植英文字母「M」成「N」,導致開錯單,分局已對蔡員懲處記申誡1支,並主動函請權管機關撤銷該舉發單,同時也致電向朱先生鄭重道歉,獲得朱先生諒解。
朱先生投訴本報指,今年7月20日收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的告發單,指7月12日下午5時26分,他騎車在淡水關渡橋上往八里方向,因變換車道未依標線指示遭告發,但根據民眾提供的照片,違規機車車牌模糊、照射的背景晦暗。
朱先生說,他的機車一直在高雄使用,從未在新北市上路,他第一次7月27日線上申訴,淡水警分局8月29日回覆「舉發無誤」。第二次他調閱上班處銀行的監視器畫面,所幸罰單違規時間,拍到他騎機車進出清晰的影片。
9月6日,朱先生線上再次申訴,並附上影像佐證,但至今已3個月卻得不到回覆,他無奈地說「如果沒有這些影片,他真的要含恨!」
朱先生不滿的表示,民眾檢舉的照片模糊不清,經陳情申訴後為何要一直擾民,3個月了,為何行政效率這麼糟糕?「600元罰金不是很多,問題是非戰之罪啊!」
朱先生附上上班銀行監視器畫面佐證,至今3個月得不到回覆。(朱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