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被指貨物滲漏罰9千 業者提告逆轉獲免罰
2022/12/02 11:0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男駕駛拖車被檢舉行駛中滲漏貨物,警方開罰9000元,楊男所屬交通公司強調當時拖車並未裝載貨物,提告請求撤銷罰單,警方認定檢舉影片可見細小貨物從該拖車滲出飛散,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滲漏物來自該拖車,判免罰,可上訴。
一位汽車駕駛今年1月間行經屏東市和生路時被不明細小物品砸中引擎蓋及擋風玻璃,認為是前方拖車貨物滲漏所致,遂提出檢舉,警方檢視檢舉影像後,認為該拖車後方確實有細小貨物滲漏飛散情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該拖車所屬交通公司開罰9000元,並記違規點數2點。
該交通公司不服挨罰,強調當時拖車上並未載運貨物,不可能會有貨物掉落或滲漏情事,警方開罰過於草率,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檢舉車輛擋風玻璃前確有細碎物品跳動,但從畫面中並無法確定是從該拖車後車斗縫隙所掉落,加上該細碎物過小,與該拖車駕駛所稱卸貨前所載物品不符,原處分容有違誤,應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