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候選人推申辦獎學金 檢認定期約賄選3萬交保
基隆市中山區健民里郭姓里長參選人,選舉期間,涉嫌以發放獎學金為名,以每名500元到3000元不等金額向里民賄選。基隆地檢署複訊後,認定郭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期約賄選罪,諭知郭3萬元交保。 (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中山區健民里郭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發放獎學金為名,以每名500元到3000元不等金額向里民賄選。基隆地檢署複訊後,認定郭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期約賄選罪,諭知郭3萬元交保。
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接獲檢舉,郭男擔任中山區健民里長時,已有2年沒有發獎學金,突然在選舉期間,告訴里民可以申請獎學金,只要里民小孩還在求學階段,小到小學,大到攻讀博士學位都可以申請,獎學金額從500元到3000元不等。
檢調發現,郭里長告訴里民可以申請獎學金時,未設成績必須達到幾分的最低門檻要求、或操行分數須多少等條件,只要提出申請就發放。
檢調調查,郭雖然還沒把獎學金發出去,但告訴里民可以申請獎學金,且有多名里民已提出申請。檢方因此認定,郭已觸犯公職人員選罷法期約賄選罪,並於複訊後,諭知郭3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