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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歌手上網罵楊實秋兒「賣淫為樂」 被判刑6月驅逐出境

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上網辱罵前北市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士院依法判丘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資料照)

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上網辱罵前北市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士院依法判丘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資料照)

2022/11/17 09: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因協助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架設網站,得知楊姓父子的個資,丘卻在兩人鬧翻後,上網辱罵楊澤組,還說「議員之子賣淫為樂」等語。士林地院認為丘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指,丘沁偉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1月間,上網辱罵楊澤祖;丘說楊「欠債不還,恐嚇性侵」、「竊盜人犯」、「議員之子賣淫為樂」、「女同學爆他約炮不成竟亂散佈影片詆毀」、「下海當男妓」、「到處炫耀散布自拍/偷拍性愛影片」、「偷拍、散佈性愛影片」等語。

士院認為,丘沁偉因故與楊澤祖產生糾葛,竟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擅自上網指摘楊的名譽,同時冒用楊的個資,且刊登時間不短,導致楊的個資遭洩漏,另,法院審理時,丘3度被通緝,不過審酌丘承認犯行,尚未取得楊的諒解等情,依法量刑。

士院也指,丘沁偉是馬國人,犯下本案雖然不是重罪,但他的居留效期及護照期限分別於2021年9月21日、2022年7月6日到期失效,因此,在台灣已無合法居留身分,且他曾經施用二級毒品,故認定他不宜繼續在台居留,諭知執行完應執行刑或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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