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鄰居」以按摩為藉口幾摸遍女高中生 性騷擾判刑10月
李男涉嫌輕薄17歲女高中生,高等法院依性騷擾罪重判10月,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獄。還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男子在公車站牌搭訕住同一社區的17歲女高中生,並陪同她返回社區大樓後,竟藉口「按摩」為名義,也未取得她的同意,逕自從她的後頸部開始,伸手偷摸後背、後腰部、直到屁股上方,離去時還強行摟腰,將她抱進懷裡,2度伸手在她背部、屁股等處上下遊走,長達12秒,被台北地檢署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定李涉犯性騷擾罪,考量他惡性重大,重判10月徒刑,須入獄,不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檢方調查,李男和被害高中生同住新北市新店一處社區大樓,雙方曾在電梯間相遇短暫交談過。
2020年12月4日下午4時許,李男在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十四張路口的公車站牌,看到長相甜美的被害女高中生,有意輕薄,藉故搭訕並陪同返回社區大樓。
李和女高中生一路走到她的處樓層的電梯旁時,李藉口幫她按摩,不等她回答,即伸手撫摸她的肩膀,並從後頸部起,一路偷摸其後背部、腰部和屁股上方等隱私處,李離去時,又趁機摸她的頭,並摟她腰,2度將她抱進懷裡,似乎捨不得放手,最後才匆匆離去。
事後,女高中生覺得噁心,被李男強制猥褻,赴警方對李男提告。女高中生指控,李男當天和她搭訕,一直問她有無交男朋友和發展進度,讓她覺得很不舒服,後來在她住處樓層的電梯附近,主動表示要替她按摩穴道,且不等她回答,就2度按摩她的頸部、後背部、腰部和屁股上方靠近尾椎等處,還強行將她抱進懷裡。當時,李要抱她時,她有往後閃躲但來不及閃避。
李男辯稱,當時有碰觸女高中生的背部和肩膀,但未碰到腰部和屁股,因為她說她坐姿不良,因此打算檢查她有無脊椎側彎問題,另外擁抱前,也經過女高中生同意,並無猥褻或性騷擾不法。
台北地院勘驗監視器光碟,認定李男以按摩為藉口,在按壓女高中生肩膀後即伸手進入她的外套內亂摸長達12秒,明顯有性騷擾犯行,但不構成強制猥褻罪,考量李男明知女高中生仍為未成年人,屬知法犯法,且犯後狡辯,重判10月,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獄。
李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仍認定李男犯行為性騷擾,一審判決適當,今判決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