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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遭潑漆黑狗變小花 飼主報復利剪刺死人判賠87萬

遭潑漆的狗狗。(資料照)

遭潑漆的狗狗。(資料照)

2022/10/30 20:3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8年間,當時55歲周姓男子不滿57歲程姓男子餵養的2條黑狗曾朝他狂吠、攻擊,竟拿白色油漆朝程男及狗狗潑灑;程男懷恨在心,隔日凌晨,埋伏在新北市三重區龍門路,見被害者現身,隨即將他推倒,持剪刀猛捅致死,本案發生後,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決定補償家屬87萬餘元,再向程男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程男給付87萬餘元。

檢警調查,2018年10月17日晚間,周男與程男因流浪狗教養問題發生口角,兩人在三重龍門公園爭吵,周男氣得拿出一桶白色油漆,朝程男及狗狗潑灑。

程男見愛犬被潑漆,黑狗變成了小花狗,懷恨在心,10月18日凌晨0時50分許,帶著愛犬前往周男常出沒的龍門路附近埋伏,發現周男身影後,將他推倒,掏出預藏的剪刀猛捅。

周男因左外側後頸部下方的傷勢,刺及左側鎖骨下動、靜脈血管造成大量出血,雖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一審法院合議庭認為,程男當時因被害人挑釁而萌生殺人犯意,犯案時不顧對方跌坐在地,快速、猛力刺擊數下,且致命傷刺入深度幾與刀刃長度相同,足見下手甚重,毫無節制,當時光線充足,不致於誤刺,具殺人故意,犯後否認,又未與家屬和解,兼衡本案是被害人先對程男潑漆挑釁等原因後,依殺人罪判刑18年。

但二審合議庭則認為,兩人並無深仇大恨,當無僅因遭潑漆,即生殺人之犯意,且程男於刺三下後,並無再行追刺行為,顯見他是基於傷害犯意以剪刀刺之,主觀上並無預見被害人會發生死亡結果,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本案發生後,家屬有提出求償,一審法院判決程男賠償193萬餘元;此外,新北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有補償家屬87萬餘元,因此再向程男求償,對此,程男主張請求權顯已罹於時效,但不被法官採信,最後判決他給付8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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