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正妹記者被跟蹤示愛嚇得提告 瘋狂追求者被起訴

跟騷法今年6月已施行上路。(警方提供)

跟騷法今年6月已施行上路。(警方提供)

2022/10/27 12:2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1名電視台正妹記者常在IG分享生活點滴,不料卻因此被江姓男網友纏上,不僅每天被留言騷擾,江男甚至還到她公司等她上下班,或跟蹤她到採訪現場,嚇得她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江男此舉已違反跟騷法,因此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自去年10月開始,江男即開始騷擾該名正妹記者,除了追蹤她的IG,還時常傳訊息給她,內容包括「妳有喜歡我嗎?妳都沒有互相」、「我愛妳,我捨不得讓妳難過,所以我會跟異性保持距離…」等諸多令女方感到不舒服的言論。

此外,江男還涉嫌從她的IG動態,前往她工作或採訪的地點,製造「偶遇」,並藉著趨前打招呼引起她的注意,今年7月,台北市信義區世貿中心有舉辦文具展,江男從她的IG動態推測出她正在觀展,竟專程跑去堵她。

她雖已多次拒絕江男,但江男卻不罷休,她為了閃躲江男,還刻意改變上下班的路線,卻仍難徹底擺脫江男的糾纏,不得已只好報警提告。

江男到案後供稱自己與女方只是「多次偶遇」,否認跟蹤或騷擾她;對於江男的說詞,檢方並不採信,經勘查江男留言給女方的訊息後,認定他涉犯跟騷法的事證明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