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管不住「小弟弟」 男子性侵坐檯女被判3年6月。
2022/10/25 10:32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1名黃姓男子,喜歡上在養生館上班的1名女子,但屢屢追求被拒後,男子趁與女子獨自在包廂喝酒,且將女子灌茫之際,強行脫下其衣褲性侵得逞,且事後又飾詞以被害女子男朋友身分脫罪,惟遭被害女子及其親友佐證撒謊,今南投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被告3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前年8月凌晨近3時許,被告黃某以每小時500元計價,支付2000元給被害女子及另1名坐檯小姐B女1000元後,3人便在養生館包廂內飲酒、唱歌,之後B女先行離去。
黃男見四下無人,且發現被害女子已喝茫了,精神狀況不佳,遂詢問女子可否發生性行為,但女子不同意,黃男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將女子壓制在沙發,褪去其內褲後,隨即「霸王硬上弓」直至射精得逞後才離去。
判決書說,被害女子不甘心受辱,且被告又缺乏協調誠意,在偵訊期間,還佯稱是被害女子男朋友,在包廂內發生關係乃是出於兩情兩悅,令被害人身心俱疲,一度還意圖跳樓輕生,還好及時獲救,並在醫院告知醫護人員自己遭被告性侵之事,而由醫護人員協助報警處理,被告犯行才被揭露並遭司法機關依法究辦,該案也值得民眾引以為鑑,以免幾杯黃湯下肚管不住「小弟弟」,而觸犯法規鑄下大錯,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