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廠老闆花錢跟女客戶玩「摸摸茶」 闆娘氣炸:還敢告我老公性侵

莊姓修車廠老闆花錢跟女客戶玩「摸摸茶」被告性侵,老闆娘氣炸反告侵害配偶權勝訴贏1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莊姓修車廠老闆看鄰居的女兒姿色頗佳,趁她上門修車時,以金錢誘惑,相約外出玩「摸摸茶」,女客戶事後反悔告莊男性侵,並嗆老闆娘管好自己老公,老闆娘氣炸怒告求償50萬元,一審官認為雙方因金錢緣故發生不正當行為,應無感情牽絆,判女方應賠2萬元,但二審法官認為,女客戶明知莊男已婚,卻和她發生5次超友誼關係,依每次2萬元計算,判她應賠1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莊姓修車廠老闆和妻子結婚超過30年,前年1月,老闆娘發現老公時常藉口出門,經私下追查後發現,老公出門時,還會開車載鄰居的女兒吳姓女子一起出遊,懷疑兩人有姦情,老闆娘上門警告對方,反被吳女嗆聲要管好自己的老公,不要一再對她勾勾纏。
老闆娘見吳女坦承和丈夫有不正常交往,認為配偶權益受侵害,向吳女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吳女一開始坦承自己對莊男有一點點好感,加上莊男以每次1、2千元為代價,讓她當「地下情人」,吳女只要讓莊「摸一摸」就有錢賺,於是同意與莊男交易。
但吳女後來又改口聲稱自己是被莊男強迫,自己根本很討厭他,才會叫他老婆管好老公,不要一再糾纏,甚至提告遭莊男性侵,但檢方偵辦後,認定無性侵事實,偵結處分莊男不起訴,吳女不服提再議仍被駁回。
一審法官調閱兩人通聯紀錄,發現吳女聲稱被莊男強制猥褻後,兩人不但保持密切連絡,還曾多次同意與莊男單獨外出,不採信吳女的說詞,認定莊男每次玩「摸摸茶」都有得到吳女的同意,但因兩人的互動是建立在金錢關係,侵害配偶的權益情況較小,因此只判吳女要賠2萬元。
但莊妻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莊男和吳女玩「摸摸茶」時,不管是哪一方主動、哪一方被動,吳女都是在得知莊男有配偶的前提下,仍同意和他一起做出侵害配偶的行為,依每次2萬元計算,莊妻共提出5次具體事證,因此判吳女應賠10萬元定讞。